关于办理股权投资类企业支持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5-10 关于办理股权投资类企业支持函的通知
各股权投资类企业: 根据天津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及市工商局的津发改财金【2013】198号文件,现就出具支持函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局将按照津发改财金【2013】198号《关于支持知名、规范的股权投资企业办理工商年检、备案等业务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出具支持函。 二、在办理支持函时我局将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股权投资企业需报送以下材料:1、企业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基本工商背景介绍、GP和LP情况介绍、资金募集情况、投资项目情况、退出机制等。对已上市或退出项目提供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复印件。3、所有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认缴承诺书。4、验资机构关于所有投资者实际出资的验资报告。5、银行托管协议。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应当提供所有投资者联名签署的同意免于托管函。6、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7、下列文件若有一并提供:国家或市发改委已备案的证明(复印件);国家或市发改委、托管银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等部门出具的支持函(原件)。8、企业签署的《合法合规募集资本的承诺函》和《风险提示书》。9、上述材料装订成册,相关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受托管理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1、受托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受托管理机构股东(合伙人)名单及情况介绍。3、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4、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及业绩。5、上述材料装订成册,相关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附件:《合法合规募集资本的承诺函》和《风险提示书》
联系人:陈建波 022-84906232 王春雨 022-84906496
邮箱:jianbo0628@126.com
2013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