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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税区空港学校2013年秋季学期转学规定
发布时间:2013-6-28  

      为服务区域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保障区域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员工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税区空港学校决定接收小学二年级至初中二年级部分转学学生。根据天津市教委政策和保税区管委会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转学规定:
一、 转学年级
       根据生源调研结果和学校实际,空港学校决定2013年开设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共八个年级。初中三年级暂不开班,不接收转学学生。
二、 转学条件
       1、具有天津保税区空港经济区户籍(或蓝印户口)的子女。学生户籍的户主要求是父母或“四老”(即: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具有暂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与区内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期限满一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居住证明(在区内购房或租房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的子女。
三、预报名时间
      2013年7月6日(周六)~7月8日(周一)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正式转学手续于2013年秋季开学前一周及后一周办理。转学生将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摸底考试,并根据考试结果调整实际转入年级。
四、报名地点
      天津保税区空港经济区学校(地址:空港经济区东六道39号,中环东路与东六道交口处)。
五、提供材料
      1) 父母(或四老)及子女的户口本。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父母和子女的暂住证。
      2)父母(或四老)在保税区空港经济区工作的单位证明(企业单位需注明企业的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
      3)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必须在三年以上)或营业执照,及在区内缴纳期限满一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外地户籍人员在本区居住的房屋有效证明(房产证或已满一年以上的租赁证明,不得租赁限价房)。
      5)在空港经济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6)学生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开具的“***省(市)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省(市)二孩生育服务证”。计划外生育儿童,必须提供“计划外二孩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
      7)正式办理转学手续时还需提供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
      以上学生报名时还应提供学生预防接种证明和近期半身一寸照片三张(照片背面正楷书写学生姓名)。
      注: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以上各项需提供的证件资料(照片除外)在提供原件的基础上自备一份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
      天津保税区空港学校: 84841184,84841178


天津保税区空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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