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经济区创新创业中心出台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4-1-13 1、 三年办公用房租金补贴。2、 创业资金资助,最高50万元;科技领军人才创业资助最高100万元,并给予住房补贴。 3、 企业获得风投投资,按一定比例匹配种子资金或创业投资资金,可根据项目情况以成本方式退出。 4、 科技领军人才个税免缴3年。 5、 科技领军人才在企业注册满三年后,购买住房给予最高100万资助。 6、 参加指定展会,展位费按30%补贴; 7、 贷款、担保费补贴; 8、 国家级资助的项目,给予100%的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天津市级资助的项目,给予50%的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9、 企业实验室被认定为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不超过50%的资助,资助总额最高50万元。 10、 使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费用给予50%的资助,年度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补贴年限不超过2年。 |
上一条:天津空港经济区工业旅游受热捧[ 2014-1-6 ] 下一条:空港经济区《空港生活指南》春节后免费发放[ 2014-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