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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立法可从欧美国家借鉴经验
发布时间:2013-1-8  
        由于网络市场中的商品服务准入以及退出机制存在缺失,中国的网络信用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目前世界上已经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电子商务法,中国电子商务的立法也应尽快被提上日程。其中,欧美国家的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值得借鉴。
        近期,《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连续发表多篇文章对网络立法的相关内容进行报道。一时间,网络监管立法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网络监管的重要一环,专家表示,电子商务的立法应及早被提上日程。“网络零售市场立法不能再拖,目前世界上已经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电子商务法。”经济学家、日本大学终身教授李克近日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风生水起。与此同时,由于网络零售市场主体和网络市场中的商品服务准入机制缺失、退出机制缺失,假冒伪劣商品充斥、网络信用欺诈等事件屡屡发生。
       在李克看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立法空间和难度较大,尤其体现在如何处理传统模式与虚拟世界的法律对接,协调法律的属地性与网络无地域性间的矛盾,以及商业习惯和诚信体制存在诸多挑战等问题上。但他表示,欧美等国家的立法经验可以为中国提供借鉴。
        美国:看重知识产权贸易保护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就开始了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准备工作。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州两级均有立法权。为避免各州立法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过大,影响正常的商业活动,美国制定了一套协调各州合同法的模范法,其中最成功的一部就是《统一商法典》。“电子商务的发展呈现出与传统商贸活动不同的特点,因此在法律的制定上也需要差异化。”李克说。《统一商法典》在制定过程中也遭遇了这个问题。为了“跟上潮流”,该法典又增加了有关调整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则的内容,形成后来的《统一商法典》第2条B项。后来在此基础上,《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形成,并于1999年7月颁布。
       记者了解到,《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主要适用于计算机软件、多媒体产品、计算机数据以及在线信息发行等交易,而书籍、报纸、杂志等印刷品的交易并不在其列。也就是说,《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主要调整的是无形财产贸易。业内认为,这说明美国已充分意识到电子商务环境对知识产权贸易的重要性,甚至超过有形财产贸易。
        此外,由于网络上的交易活动从缔约到履行基本上是自动完成的,为防止有人借机从事违法或欺诈活动,该交易法还规定信息提供者对其提供的计算机信息具有担保的义务,即保证其许可的专利权在其所属国的领域内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必须向接受者作出清楚的说明。
尽管美国国内曾经在是否需要对电子商务立法这一点上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对电子商务立法就是对其发展的束缚——但是多数人认为,立法的根本目的不是约束电子商务,而是保障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合法的交易行为得到法律的保护。
       而对于网络实体贸易而言,李克表示,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在30天内无条件退货,有的退货期甚至长达一年。“即使你穿了用了,只要你不喜欢,想退随便都可以退。”
       但他坦言,这种服务目前在中国尚难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因为两国在商业习惯及诚信监管体制等方面有较大差异。
       欧盟:解决贸易跨国流动问题
李克还提出另一个立法难点:如何处理“网络无国界”及“法律具有国别性”两者之间的矛盾?
       电子商务跨国界流通的性质确实给欧盟相关法律的适用性带来麻烦,虽然欧盟不主张建立任何新的冲突法规则或者管辖权规则,但其认为依照原有规则适用的法律不应限制网络交易的自由。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法律适用的确定性,欧盟的法律规定,网络交易应当受商品提供者机构所在国法律的管辖,例如公司总部所在国或者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国。如果某个公司为了规避欧盟某个成员国的法律,故意选择将营业机构设在另一成员国内,那么前者对该公司也是有制裁权的。
       但在处理卖方的责任这一核心问题时,欧盟则站在了卖方一侧。为避免跨国贸易发展遭受损害,保证正常的市场竞争,欧盟要求成员国不能给卖方施加一般性的监控义务,因为服务提供者并无能力保证无数信息的合法性。
       此外,在商品打折、促销优惠、促销竞争或游戏等商业性宣传方面,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保障公平竞争,欧盟规定这些宣传必须符合多个透明度要求,让服务接受者有充分选择的自由。任何擅自发送的商业性宣传材料都必须被明确标明,并且不应导致接受者通信费用的增加。“对于中国而言,政府相关部门应对我国网上购物中出现的问题作出及时反应,加快‘网络零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进度,使网络购物驶入法制化轨道,使网上购物的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据可依,从根本上保障网上购物行业的长远发展。”李克说。(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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