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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管总局下放药品质量认证等5项职责
发布时间:2013-5-16  

      李子君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子君)中编办网站昨日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按照方案,国家药监总局司局级领导人数为60人,总局将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再注册等5项职责下放给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为简政放权,国家食药监总局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再注册,药品委托生产许可,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等多项职责下放到省级食药监管部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表示,过去,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审批速度较慢,也容易出现腐败。将具体产品的认证和许可下放到省级主管部门,将减少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手续,食药监总局也有望重点做好监督工作。不过,也有外界担忧,在地方保护比较严重的地区,药品审批权力下放可能出现“乱批”现象。“食药监总局下放审批权的同时,应完善监督机制,包括纪委、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审批流程的监管,减少腐败的发生。”孙东东说。

  在人员编制上,食药监总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此次还另外设10名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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