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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汇港商品交易中心洋葱交收品质要求》
发布时间:2013-3-24  
《新汇港商品交易中心洋葱交收品质要求》
本要求所规定的内容即为新汇港洋葱交收企业标准HC/YC2013-02
 
1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通过新汇港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交收的洋葱,在新汇港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交易或交收的洋葱产品不适用本要求。
本要求规定了洋葱的术语解释、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要求引用而成为本要求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要求。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5009.17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5009.18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33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方法
GB/T5009.38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8858-1988水果、蔬菜产品中干物质和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
GB/T12295-1990水果、蔬菜制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
GB14875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14876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14877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14878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14929.2花生仁、棉籽油、花生油中涕灭威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14929.4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14962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GB/T14973食品中粉锈宁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17331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17332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17333食品中除虫脲残留量的测定
SB/T10158新鲜蔬菜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要求。
3.1
普通洋葱ordinaryonion
每株形成一个肥大的鳞茎。
3.2
分蘖洋葱tilleronion
每株形成多个鳞茎,大小不规则。
3.3
顶球洋葱terminalonion
在花茎上形成多个气生鳞茎,而植株鳞茎不膨大。
3.4
横径transversediameter
指鳞茎最大横切面的直径。
3.5
横径差异differenxeoftransversediameter
最大横径与最小横径的差。
3.6
鳞茎指数bulbindex
鳞茎指数=鳞茎纵径/鳞茎横径。
3.7
鳞茎指数差别differenxeofbulbindex
最大鳞茎指数与最小鳞茎指数的差。
3.8
病虫斑diseaseandinsectpestsspots
指鳞茎受病、虫侵害后造成的斑痕。
3.9
软腐softrotten
鳞茎因受病菌侵染而引起的腐烂变软。
3.10
干物质含量drymatterquantitycontent
鳞茎在70℃-75℃下烘干,达到恒重后的重量占鲜鳞茎的百分率。
3.11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dissolvesolidquantitycontent
指鳞茎中所含能溶于水的糖类、有机酸、维生素、可溶性蛋白、色素、矿物质、辣味素等浓度。
4分级
按鳞茎的横径大小分成S级、M级、L级、2L级。
4.1S级
横径小于7cm(不包括7cm)的鳞茎
4.2M级
横径为7cm~8cm(不包括8cm)的鳞茎
4.3L级
横径为8cm~9cm(不包括9cm)的鳞茎
4.42L级
横径大于等于9cm的鳞茎
5质量要求
5.1感官指标
洋葱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基本要求
新鲜普通洋葱,葱头外表紫红色,鳞片肉质稍带红色,鳞茎紧实,横径大于7CM,整修良好,无开裂。无病虫斑、无嫩芽、干燥、无软腐、新鲜洁净、无异味。
外观要求
形状相似(鳞茎指数差别<10%),色泽正常,表面较光滑,大小较均匀,横径差异<5%。
不合格限度以重量计(%)
每批样品不合格率不超过10%,其中不得有机械损伤,病虫斑不得超过2%,无软腐。
5.2理化指标
5.2.1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一般在8%-11%。
5.2.2干物质含量一般在10%-12%。
5.3安全指标
5.3.1重金属及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2规定
表2重金属及有害物质限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目
指标
铬(以Cr计)
≤0.5
镉(以Cd计)
≤0.05
汞(以Hg计)
≤0.01
砷(以As计)
≤0.5
铅(以Pb计)
≤0.2
氟(以F计)
≤1.0
亚硝酸盐(NaNO2)
≤4.0
硝酸盐
≤1200
5.3.2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最高残留限量
甲胺磷
methamidophos
不得检出
久效磷
Monocrotoph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Omethoate
不得检出
克百威
caibofura
不得检出
涕灭威
aldicarb
不得检出
敌敌畏
dichlorvo
0.2
乐果
dimethoat
1.0
辛硫酸
phoxim
0.05
敌百虫
trichlorphon
0.1
毒死蜱
chlorpyrifos
1.0
抗蚜威
pirimicarb
1.0
溴氰菊酯
deltamethrin
0.5
氯氰菊酯
eypennethrin
1.0
顺式氯氰菊酯
aiphacyperne
1.0
联苯菊酯
biphenthrin
0.5
三氟氯氰菊酯
cyhalotrin
0.2
顺式氰戊菊酯
esfenvaeratc
2.0
甲氰菊酯
fenpropatthrin
0.5
三唑酮
triadimefon
0.2
多菌灵
carbendazim
0.5
百菌清
chlorothakxnilDanconil
1.0
除虫腺
diflubenzuron
20.0
6检验规则与检验方法
6.1检验规则
6.1.1组批
同产地、同品种、同等级的洋葱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洋葱分级包装时必须分产地、品种、规格等级,按规定定量包装,写明件数和重量。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和实物完全相符。凡货单不符、品种等级混淆不清、包装不合格或残损者,应由售方整理后在进行抽样。
检验方法
6.2.1抽样
按GB8855的有关规定执行。
6.2.2逐件称量抽样的样品,每件重量应与包装外标识的重量相符。
6.2.3打开样品包装,取出洋葱放在检验台上,逐个进行检验。
6.2.4感官指标检验
6.2.4.1鳞茎紧实度用手握、按等方法进行检验。
6.2.4.2整修情况、有无机械伤、开裂、病虫斑、嫩芽、软腐及是否干燥、洁净等指标用目测。
6.2.4.3有无异味用鼻闻检测。
6.2.4.4形状是否一致,用卡尺测量计算鳞茎指数来衡量。
6.2.4.5色泽是否均匀用目测。
6.2.4.6横径大小用卡级板检测。
6.2.4.7每批洋葱抽样检验时,对不符合所属等级标准的洋葱做各项记录。
单项不合格率用式(1)计算:
............(1)
式中 -----单项不合格率;
g------单项不合格洋葱重量;
G-----检验批次总洋葱重量。
单项不合格率之和即为每批样品不合格率。
6.2.5理化指标检验
6.2.5.1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按照GB/T12295-1990中有关规定执行。
6.2.5.2干物质含量:按GB/T8858-1988中有关规定执行。
6.2.6安全指标检验
6.2.6.1重金属及有害物质的测定
6.2.6.1.1铬的测定按GB/T14962的规定执行。
6.2.6.1.2镉的测定按GB/T5009.15的规定执行。
6.2.6.1.3汞的测定按GB/T5009.15的规定执行
6.2.6.1.4砷的测定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6.2.6.1.5铅的测定按GB/T5009.12的规定执行
6.2.6.1.6氟的测定按GB/T5009.18的规定执行
6.2.6.1.7硝酸盐及亚硝酸盐的测定按GB/T5009.33的规定执行。
6.2.6.2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6.2.6.2.1.色谱测定法
6.2.6.2.1.1久效磷、氧化乐果、敌敌畏、乐果、敌百虫的测定按GB/T5009.20的规定执行。
6.2.6.2.1.2甲胺磷的测定按GB14876的规定执行。
6.2.6.2.1.3辛硫磷的测定按GB14875的规定执行。
6.2.6.2.1.4毒死蜱的测定按GB/T17331的规定执行。
6.2.6.2.1.5涕灭威的测定按GB/T14929.2的规定执行。
6.2.6.2.1.6克百威、抗牙威的测定按GB14877的规定执行。
6.2.6.2.1.7顺式氯氰菊酯、顺式氰戊菊酯的测定按GB/T14929.4的规定执行。
6.2.6.2.1.8溴氰菊酯、氯氰菊酯、联苯菊酯、甲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的测定按GB/T17332的规定执行。
6.2.6.2.1.9三唑酮的测定按GB/T14973的规定执行。
6.2.6.2.1.10多菌灵的测定按GB/T5009.38的规定执行。
6.2.6.2.1.11百菌清的测定按GB/T14878的规定执行。
6.2.6.2.1.12除虫脲的测定按GB/T17333的规定执行。
6.2.6.2.2简易测定法(酶抑制法)
有机磷或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对乙酰胆碱酯酶等的活性具有抑制作用,通过测定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被抑制的程度,比较不同样品与乙酰胆碱酯酶作用后的显色反应,确定被测样品中的农药残留情况。
7包装、标识、运输、贮存
7.1包装、标识
按SB/T10158有关规定执行。
7.2运输
7.2.1洋葱收获后就地晾晒2天,运到临时贮存处避雨、风干,或整修良好,及时包装运输。
7.2.2装运时,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污染,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7.2.3防雨淋、防日晒、防污染、注意通风。
7.3贮存
7.3.1临时贮存须在阴凉、通风、清洁、卫生的遮荫条件下,严防烈日暴晒、雨淋、冻害及有毒物质和病虫害的损伤。
7.3.2冷库贮存
用人工冷藏温度要求在0℃~2℃,以入库前贮藏环境的温度作入库后变温的起点,一般按每天下降0.5℃的速度逐步进行降温。相应的空气湿度为70%~80%。将收获洋葱去根去叶鞘,晾晒5天~7天,使表皮干燥,码放5层~8层。在温度较高时(5℃以上)要定期倒垛,以便通风。
7.3.3气调贮存
密闭条件下,将氧气控制在1%~3%,二氧化碳控制在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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