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磊:加强资本市场管理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本文来源于:金融时报 发布时间:2016-6-30 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新常态。A股市场上,一轮“三个全面覆盖”严查IPO欺诈发行行动正在部署开展。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已专门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并且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新三板方面,对主办券商以及挂牌企业的监管亦在加强。6月8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主办券商内核职责及工作要求,以全面提高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及内核工作质量。 那么,为什么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各个层面,管理力度都在加强?在笔者看来,股市和债市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两个“引擎”,是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是完成“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的重要抓手。而伴随着去产能的深入推进,市场潜在风险将会逐步释放,为了确保两大抓手平稳发挥应有或者更大的融资功能,就必须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去年的股市异常波动也深刻表明,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监管亟待改革和加强。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监管外,自律管理在维护市场秩序中也发挥着积极作用。自律处分作为一种基于自律规则的、区别于行政处罚的管理手段也进一步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客观而言,依托自律组织对市场开展自律管理有其特殊优势。自律组织可以促进政府监管部门与市场参与者的有效沟通,既保持了必要的约束力,又具有灵活性和易于实施,有利于创造诚信的市场环境;自律组织可以发挥贴近市场、密切联系市场参与者的优势,更早地发现和识别重大风险,协助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处置风险隐患。 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例,其自律处分体系较为完善,已平稳运行多年。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6年5月末,交易商协会共对76起违规事件中涉及490家(人)次的相关企业、中介机构、具体责任人进行了依规处理。有的受到公开谴责及暂停业务的处分措施,也有更严重的受到公开谴责并取消会员资格的自律处分措施。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交易商协会对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开展自律管理的根据是《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而此前很多讨论都是以“行政许可”的逻辑来分析此次“自律管理”,这或许也是业内讨论非常热闹的原因之一。 在“十三五”开局的门槛上加快推动供给侧改革,需要一个稳健的资本市场作为支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严监管”日益“常态化”,部分微观主体短期可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但长期来看,“严监管”能更好地巩固市场信心,树立信用本位,服务实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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