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品牌商品交易市场
促进天津空港经济交易发展
信息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行业信息
粤大宗商品交易认准22家中心 其他平台均属违法
发布时间:2013-12-13  
 

  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将成立行业协会加强管理

  “今年前9月,我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1.4万亿元,规模庞大。”10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副书记、巡视员戚真理及相关负责人上线广东电台“民声热线”时披露了这一信息。随着我省电子商务交易的迅猛发展,交易主体行为的规范、跨境交易触及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22家中心名称有待依申请公开

   “如果大家想在广东进行大宗商品交易,就要到经过政府部门审核认定的22家交易所或公司。”戚真理说,此前,广东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全省98家所谓“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进行了清理,其后仅有22家获得进行交易的资质。据了解,要查询这22家交易中心的名称,还须依申请公开,它们的经营活动同时也受到省经信委的监管。“目前,除了这22家以外,任何从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都是违法的。”

  他还表示,为了进一步规范好大宗商品交易,上个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颁布了规范大宗商品交易的“3号令”。该文件对大宗商品交易主体、交易行为、交易内容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也制定了相应惩处的措施。下一步,广东将积极贯彻落实“3号令”,并结合该文件的精神,成立该领域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与此同时,不排除陆续会有一些企业达到“3号令”规定标准成为合法的大宗商品交易主体的可能。


上一条:天津出台交易所监督管理办法[ 2013-12-13 ]
下一条:商务部正制定大宗商品电子市场发展规划[ 2013-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