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品牌商品交易市场
促进天津空港经济交易发展
信息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行业信息
盘点2013年引领交易场所发展潮流的系列事件(节选)
发布时间:2013-12-23  

  一、31省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通过联席会议检查验收

  首批八省市—浙江、湖北、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深圳

  第二批八省市:2013年01月—河北、安徽、江西、四川、陕西、大连、青岛、厦门

  第三批十省市:2013年02月—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山东、广东、广西、宁夏、新疆、宁波

  2013年05月—湖南省、海南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通过联席会议检查验收

  2013年06月—福建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通过联席会议检查验收

  2013年08月—黑龙江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通过联席会议检查验收

  2013年10月—北京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通过联席会议检查验收

     至此,通过联席会议验收的省区市达31个。尚未验收的5省区市(应该包括上海和天津在内)大部分已完成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并向联席会议报送了检查验收材料。

  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一直是38号文清理整顿的“老大难”,可以说全国人民都在密切关注他们的动向。这次北京市顺利通过验收,无疑增加了上海和天津的压力。

  2013年10月3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天津市交易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办发〔2013〕92号)。通知提到: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天津市金融办近期拟订了《天津市交易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经天津市政府转发执行。

  38号文的清理整顿工作虽然比计划有所推迟,但是距离完整收官的日子看来也不是很远了,但是如果在2013年全部完成,成为真正的“收官之年”,还是存在不小难度。

  二、商务部、央行、证监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发布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已经2013年8月15日商务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同意,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4月18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7日。从《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到《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正式发布,商务部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了多次意见征求会,收集了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交易市场等各方的大量修改意见,针对原文进行了多次修改,充分体现了顶层设计与民间智慧相结合的新型政府管理思想。

  特别规定的发布,结束了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十年来,仅凭一部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指导行业发展的尴尬局面,进入到法律法规约束、规范发展的新时期。特别规定中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个部门之间的职责,做出了明确划分,明确了市场管理和监管的主体,更加有利于实现行业的有效管理和监管。对于行业协会的作用,也有明确的规定。相信未来会沿着特别规定-管理办法-管理条例-专项法律的路径,逐步形成我国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法,与我国的期货法并列,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法律框架基础。

  三、地方政府对待交易场所的“鸡肋”效益

  各地方政府对待交易所的态度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交易场所作为新的经济业态,能给地方代理资金及资源,也可满足各地方政府的“区域定价权”美梦,但大部分地方政府相关机构心有余而力不足,有心为之却苦无良策,既期盼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又忧于风险事件。天津、江苏两地政府则采用不同手段,促进辖区各类交易场所的健康、安全发展。

  江苏发力资金统一监管—继2013年10月9日成功召开发起人会议后,11月22日,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在西苑宾馆二楼礼堂召开。江苏辖区各类交易场所作为主要发起人之一指派专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金融办江主任主持,与会人员包括省市金融办领导、江苏银行、法律事务所及各发起人代表。

  作为国内首家省级登记结算公司,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创立掀开了江苏金融工作创新的新篇章,对于国内其他各省市探索监管各类交易场所的问题迈出了实质性尝试及步伐,对于江苏省内交易场所规范发展也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这种由政府牵头的结算体系的建立为江苏省交易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信用保障。

  天津目前也在当地相关机构及企业的牵头下,探索区域交易场所资金统一监管模式。同时,近日,天津市金融局、发改委等相关机构联合发文,“关于支持现货商品交易所交易商企业在津开展业务的意见”,其中包括提供工商注册绿色通道、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引进政策扶持天津市现货商品交易所的发展,可为是地区政府扶植交易场所的楷模!

  四、交易场所行业交流加强沟通会议不断

  1、9月14日,第二届中国大宗商品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京都信苑饭店隆重召开,论坛由中国大宗商品协会主办、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网、黄河商品交易市场承办、国际手机联盟、辽宁亚东协办。原国家内贸部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原中国物流与釆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现联合会顾问、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中国著名流通经济学家丁俊发研究员、国家发改委宋承敏司长、中国电子商会常务副会长王宁、商务部特聘“全国内贸行业专家”、国家农产品(000061,股吧)质量安全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商务部流通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专家组成员、全国内贸“十二五”规划专家组成员、中国市场学会批发市场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经济学博士、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主任赵萍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期货证券研究室主任廖英敏、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家和著名证券期货专家、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教授多位相关部门领导专家与400多位行业人士到会共同研讨。

  2、10月20日,在长三角商品交易所开业盛典上,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办的“2013中国经济论坛”也同步举行,论坛以“经济结构调整下的大宗商品平台建设”为主题,邀请了行业主管领导、金融和物流领域专家学者、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同业领导、相关产业知名企业及客户共500多人,共同就在当前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下,如何建设专业、创新、高效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如何为区域经济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讨论。 

  3、11月6日,首届自贸区与大宗商品高峰论坛(FTC)暨2013(第四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论坛,在上海自贸区外高桥(600648,股吧)喜来登酒店隆重举行,会议借自贸区的金融改革的大好时机,共同探讨自贸区对大宗商品及交易市场发展的影响。会议由企业经营综合服务商网盛生意宝(002095,股吧)旗下大宗商品数据商—生意社(100ppi.com)和新华社国家金融信息中心指数研究院共同主办。

  4、12月20日,“2013中物联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年会”暨“第一届中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发展论坛”在浙江省宁波泛太平洋(601099,股吧)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由中物联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与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联合主办,宁波市贸易局作为支持单位,时力永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大红鹰学院共同协办。

  参与本次会议的嘉宾主要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董宝青、国家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处长安宝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院廖英敏、宁波市贸易局副局长沃家荣以及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各个领域的高管约300人。

  五、大宗商品行业协会成立行业自律发布

  2013年4月28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办,中物联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与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上海斯迪尔电子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协办,以“创新、规范、服务、发展”为主题的中物联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中国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发展论坛,在上海美兰湖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副会长蔡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董宝青、国家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副司长王选庆、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淮矿物流董事长汪晓秀为会议致辞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还邀请了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上海市商委、科研院所的主要领导与嘉宾,以及来自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各个领域的高层共60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上一条:商务部召开全国商品现货交易特别规定培训会议[ 2013-12-20 ]
下一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春天将来临[ 2013-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