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汇港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辣椒干交收品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交易市场交收的辣椒干质量指标、等级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交易市场辣椒干交易交收标准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下列标准被修订时,交易市场将采用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辣椒干GB 10465-1989 》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定义按GB 10465-1989国家标准 辣椒干。
4 质量指标
基本要求:
辣椒干必须具备正常的色泽,具其固有的气味和滋味,干湿适度(身干散籽)。不允许有不正常的气味和滋味,不允许有霉变情况;不得带有有害杂质和异物。
5 卫生和植物检疫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标准和国家植物检疫有关规定
6 检验方法
按照GB 10465执行。
7 包装、贮存、运输
7.1 包装
编织袋包装。编织袋应不破、不漏,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霉变,无污染。编织袋机器缝口必须达到两头锁紧双趟标准;手工缝口必须达到双线16针(含)以上标准。朝天椒20±0.5公斤/袋或25±0.5公斤/袋。货物数量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2 贮存
应符合GB 10465的规定。
7.3 运输
应符合GB 1046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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